各位同学:
根据《中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21〕88号)相关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医疗保险费征收部门按年征收。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个医保年度的集中参保缴费期。本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大中专学生及中小幼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所在学校组织参保。为保障我校学生及时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缓解学生医疗费用负担,现就2026年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保对象
我校非本市户籍大中专学生。
(一)新入学学生:大一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二)其他年级学生:未参加本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自愿选择参加2026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
(叁)已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在无转学的情况下,需继续参加2026年及以后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在毕业之前都无需再次向学校报名参保,只需在每年12月31日前清缴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即可。详见《学校参保指引(高校版)》(附件1)。
二、缴费方式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按年征收。2026医保年度学生缴费标准为578.4元/年/人。参保注意事项详见《非本市户籍学生参保须知》(附件2)。
参保学生请于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税通”清缴城乡居民医保费,详见《“粤税通”清缴城乡居民医保费操作指引(学生版)》(附件3),未及时清缴的,2026年不能享受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叁、报名办法
(一)本市户籍学生:无需在学校报名参保。农村户籍学生以村民委员会、经济联合社、农村股份合作社或村民小组等独立经济核算单位为参保单位参保;城镇户籍学生以家庭户为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非本市户籍学生
非本市户籍的参保学生于2025年10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报名参保,按规定模板填报《学生参保核定表》(详见附件5)。请各学院于10月23日前将汇总的《学生参保核定表》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交至学生工作部。
附件: 1.学校参保指引(高校版)
2.非本市户籍学生参保须知
3.“粤税通”清缴城乡居民医保费操作指引(学生版)
4.学生参保常见问答
5.学生参保核定表
6.致大学生的一封信
附件.锄颈辫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