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保障学生群体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缓解医疗费用负担,现就2021年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保对象:全体在校生(自愿投保)
二、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学生个人按缴费基数1.5%的比例缴纳,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财政按缴费基数1.0%给予补贴。我市2021年社保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3940元,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98.50元,其中学生个人每人每月缴费59.10元,政府财政补贴每人每月39.40元。
2.门诊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缴纳7.8元。
3.今年缴费期:本年9月至11月,共计3个月。
4.应缴费合计:200.7元/人。
叁、就医
1.市内住院就医:学生参保后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时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登记入院和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学生只需支付自付、自费费用,而无需支付政策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
2.市外住院就医:
(1)放假或实习期间就医。参保学生在此期间患病需住院就医的,在放假或实习期间常住地的社保定点医院住院,在出院前要办理临时就医备案。
(2)休学期间就医。参保学生因故休学的,在办理休学手续后,因病住院需及时到市社保局办理有关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并选定医疗机构就医。
四、参保办法
1.本市户籍学生:农村户籍学生以村民委员会、经济联合社、农村股份合作社或村民小组等独立经济核算单位为参保单位参保;城镇户籍学生以家庭户为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非本市户籍学生:
请各学院于9月17日前将学生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城乡居民批量新参保模板》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筹)。
附件1.城乡居民批量新参保模板 -大学生.xlsx
附件2.城乡居民批量新参保模板的填写说明.诲辞肠虫
党委学生工作部(筹)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