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对于印发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20号)、《广东省教育厅对于做好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助学贷款办理流程,确保我校助学贷款受理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学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贷款额度
8000元/每生/年。
叁、工作流程
(一)生源地贷款(9月9日-10月9日)
广东省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到户口所在地县区教育局或资助中心申请,办理详见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成功办理后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纸质档或电子档)提交到带班辅导员处,各学院收齐证明后统一交学生工作处录入系统,待贷款金额划拨到学校,由财务处统一扣费。
(二)校园地贷款(续贷)
1.续贷申请(9月9日-15日)
学生登陆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审批通过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提交续贷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到带班辅导员处。
2.工作进程详见附件2《无码AV免费精品一区二区三区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流程(校园地续贷)》。
四、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积极开展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每一位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及时顺利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做到“应贷尽贷”。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校园诚信和风险防范教育,开展诚信主题教育、预防诈骗教育、校园贷风险防范教育等活动,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理性消费的校园文化氛围。
(叁)广东省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原则上只接受高校助学贷款学生的续贷,新申请学生转往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辫诲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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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筹)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