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市教育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对于组织开展第叁届中山天润物流奖教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中教体通〔2015〕290号,见附件)要求,现就开展推荐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开拓创新、教书育人,为教育事业作出新的贡献;为广大师生树立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让他们从身边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形成全社会关心教育、重视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范围
奖学金候选人:学校学生。
叁、评选标准
1.
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在学生中具有较好的表率带头作用。
2.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异。
3.
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学习习惯、生活习惯。
4.
参评候选人要求在校期间曾获校内一等奖学金及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综合奖项,曾获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综合奖项者优先。
四、推荐办法
1.
经济管理学院推荐2人,其它各院(系)分别推荐1人,于7月3日16:00前将《中山天润物流奖教金申请表》(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要典型、详实)报学生工作处。
2.
学校审定最终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市教体局推荐。
附件:中教体通〔2015〕290号
学生工作处
2015
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