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4-201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基本结束,本次评审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对于做好2015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5〕 50号)、《无码AV免费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为依据,以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为基础,经各学院初审、学生工作处审核,现对通过初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月3日—7日。如在公示期间对以下同学有任何异议,可向本学院或学生工作处以实名制的形式如实反映。学生工作处电话:88223727,邮箱:3116683631@ ,联系人:崔老师。
学生工作处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