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码AV免费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学生宿舍电费收缴流程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1日 09:51 | 发布部门:财务处 | 阅读人数:343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学生宿舍电费收缴流程修订如下:
一、 抄表:
总务处每月5号前把上月“学生宿舍用电统计表”打印盖章交学工处。
二、 公布、核对用电情况:
学生工作处每月6号-7号在学生宿舍区张贴公布上月“学生宿舍用电统计表”,学生如对宿舍电费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总务处,总务处进行处理后在每月8号前把核对后的“学生宿舍用电统计表”盖章交财务处。
叁、 收费:
财务处于每月的9号-15号的工作日在学生宿舍区3幢102室收缴宿舍电费,非以上时间在行政楼M112室收缴电费。财务处于16号把仍未缴清电费的宿舍清单交学工处和总务处。
四、 对于对欠费学生的处理:
1.学生工作处于当月16号-19号将财务处反馈的欠
费宿舍进行通告,同时由宿管员催缴电费,提醒学生欠费停电事项,并请学生确认签字。
2.总务处于20号起对财务处提交的欠费宿舍执行停电处理,期间补缴水电费的宿舍,由财务处通知总务处电工,于每日12:00及18:00两个时段恢复供电。
3.次月1日起,仍然拒交上月电费者,可认定为恶意欠费,学生工作处将提请各学院给予欠费学生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以上各部门流程遇节假日顺延。
财务处、总务处、学生工作处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