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2019年寒假留校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的管理模式,现将住宿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留宿时间与地点
(一)留宿时间:2019年1月17日—2019年2月20日。
(二)留宿地点:东区2、3栋学生宿舍。
(叁)宿舍楼封闭时间:2019年1月17日9:00起宿舍楼封闭,留宿学生按所分配的住宿房间进行搬迁。2019年2月20日8:00起各宿舍楼开放。
(四)宿舍楼实行统一开放与封闭管理。封闭期间,宿舍楼停水断电,进行修缮。请同学们做好出行计划与安排。
二、校本部留宿安排
(一)床位安排
1.东区2、3栋宿舍。
2.各产业参照校本部开、封楼时间,自行安排寒假学生留宿,并做好学生留宿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二)住宿安排
1.留宿申请资格: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寒假留校住宿,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①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实习的学生;②有关部门需要其留校协助工作的学生;?寒假校内外(市区范围,不含开发区)兼职实践的学生(因房源紧张,优先安排具备前两个条件之一的同学)。
(2)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取消申请寒假留校住宿资格:&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①本学期晚归2次以上者(含2次);②本学期违规用电有记录在册者;③本学期拖欠宿舍水电费者(包含假期留宿水电费)。
(3)中山市户籍学生除教学安排外,原则上不留宿。
2.留宿申请程序:
(1)学生自行填写《无码AV免费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假期学生(个人)住宿申请表》(附件1),并于2018年12月27日前交辅导员审批(逾期递交申请和证明材料者不予办理)。
(2)各学院于2018年12月28日前将《无码AV免费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假期学生(个人)住宿申请表》及《各学院寒假留宿汇总统计表》(附件2)交宿舍管理科备案。
(3)逾期未交申请不再受理。申请留校住宿的学生须于2019年1月3至4日携带一卡通到财务处M112预缴交水电费170元/人。经批准留校的学生凭预缴收据于2019年1月17日9:00前到东区4栋值班室办理入住手续,未经批准的学生假期中一律不得留校住宿。
叁、寒假学生宿舍管理事项
(一)各学院认真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住宿工作安排,按照“谁留人、谁负责管理;哪个部门留人,哪个部门负责管理”的原则,指派专人负责假期留宿学生管理工作(名单交宿舍管理科备案),并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与安全教育;
(二)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做好辅导员假期值班排班,排班表交宿舍管理科备案;
(叁)各学院定期到学校关心、关爱留宿学生,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留宿纪律要求
(一)留宿学生统一安排住宿,不得私自调整;宿舍实行定时开关门和按时就寝熄灯制度(开门时间为06:30,熄灯关门时间为23:00),不得无故晚归。
(二)每晚实行点名制度,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外宿。外宿学生须经辅导员同意,并有书面材料说明理由。如中途需离宿者,需及时向所在学院和宿管值班员书面报告,写明外出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叁)留宿学生入住时须交1张一寸免冠相片(住宿档案使用)。
(四)留宿学生需严格遵守学院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服从值班人员、宿舍管理员的管理;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严禁在宿舍内违章使用电器、在宿舍内从事各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五)各宿舍楼开楼后,留宿学生搬回原住宿舍前,须清扫完所住临时宿舍。
(六)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假期住宿期间水电费用自理,费用标准为5元/天/人。
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及今后假期留宿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宿舍值班情况
寒假期间,学生宿舍采取24小时无间断值班制,学生或值班辅导员如有疑惑可以随时到值班室寻求帮助。值班室地点:东区4栋101值班室;值班电话:88223741。
附件1:无码AV免费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假期学生(个人)住宿申请表
附件2:各学院寒假留宿汇总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