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寒假学生放假须知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2日 15:29 | 作者:学生工作处 | 阅读人数:858
全体同学们,你们好:
我们即将迎来2018年的寒假与春节。为使大家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现将假期前后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与开学时间
(一)放假时间:
2018年1月16日。
(二)开学时间:
2018年3月3至4日为报到、领教材时间, 3月5日正式开始上课。
(叁)寒假宿舍开放与封闭时间:
1.今年寒假期间(2018年1月16日—2月27日)开放东区2栋宿舍,留校的学生统一安排住宿。其他宿舍进行封闭(停电停水),同时对宿舍楼宇的全面检修维护。
2.2018年1月16日12:00封闭宿舍楼, 2月27日8:00起各宿舍楼开始正常运行,请同学们做好计划,不要提前回来。
二、放假离校前的注意事项
1、积极主动参加各学院、班级组织的假期安全教育活动,掌握假期安全常识。
2、原则上要求所有学生回家欢度春节,未经申请寒假均不得在校留宿。同学们要主动与院辅导员取得联系,了解学院和班级近期的具体安排和活动。
3、购票时请准备好学生证,并在正规窗口购买,不要购买票贩子的车票,以免上当受骗,回家最好结伴同行。
4、各寝室成员要整理好个人物品,放置有序,衣柜、抽屉、箱包上好锁。不要在寝室里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手提电脑等请随身携带,无法带回家的贵重用品,放寝室柜子并上好锁。
5、各寝室离校前应当仔细整理宿舍内务,打扫好卫生,清除寝室留存垃圾,最后一个同学离开宿舍时,要切断电源、关好窗,锁好门。如宿舍门窗有损坏,请及时保修。
叁、假期注意事项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维护我校大学生良好社会形象。
2、利用多种形式协助家庭和社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孝敬父母,感恩社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3、寒假校外打工的同学一定要经家长同意,并在辅导员处登记。打工期间注意自我保护,以免上当受骗,特别是要注意预防非法传销的陷阱。
4、外出活动注意交通安全,最好结伴而行,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防止盗窃、抢劫、受骗等事件的发生。
5、合理安全使用网络,注意网络文明,维护网络道德。
6、参加大型集体活动时,不拥挤、不起哄、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防止出现踩踏事故。
7. 冬天火灾多发,不仅要自己注意,更要提醒亲朋好友注意防火安全。
8. 要遵守当地对于燃放烟花爆竹的的具体规定,不要为一时之兴,触犯法律法规。
9. 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请及时与家人或院(系)负责人联系咨询,求得妥善
10、合理安排寒假期间的作息时间,学习、生活规律有序;饮食有度,不酗酒、不赌博,注意身体健康。
11. 外出﹑探亲﹑访友和旅游时,请勿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照驾驶。
四、开学返校期间的注意事项
1、学生返校前,应注意提前预购车票,避开春运高峰。
2、不要乘坐非法营运及超载车辆,遵守交通规则,时刻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3、在车站、码头人员密集的地方要提高警惕,保管好自己的钱包和贵重物品,防止被扒窃。
4、返校途中最好结伴而行,同学之间相互照顾、提醒。途中如发生盗窃、诈骗、被伤害等案件,请到就近公安部门报案,以便及时查处。
5、返校时尽量避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可将学费、生活费用存入银行卡。
6、欠费学生请带齐学费,并在到校后及时办理缴费手续,以便按时进行新学期的学籍注册。
7、请不要相信那些传销、推销人员的花言巧语,以免上当受骗,财物受损。同学们如果发现有类似情况,请及时报告保卫处或公寓管理老师。
请各位同学假期自觉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做好自我防护。
祝大家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愉快的寒假和春节!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