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17暑假留宿预交水电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8日 16:05 | 发布部门:学生工作处 | 阅读人数:442
各住宿生:
根据学校“对于2017年暑假学生留宿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暑假留宿申请审核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请审核通过的同学在6月29—30日(8:3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一卡通到财务处M112预缴交整个假期的水电费(280元/人),暑期后根据实际住宿天数对预缴费实行多退少补清算(水电费标准:5元/天)。下学期开学初,财务处根据留宿同学的实际住宿天数核算水电费,并退还相应的水电费。
学生工作处、财务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