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做好2017年走读及宿舍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5日 09:43 | 发布部门:学生工作处 | 阅读人数:282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对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愿望要求,认真做好我校学生住宿管理工作。现就做好2017年学生走读申请及宿舍调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学生走读申请工作
(一)学校积极创造条件为全体在校学生安排住宿;
(二)对因学校教学计划安排需在校外实习,或因生病治疗需单独住宿(须提供医院证明),以及其它特殊原因坚持在校外住宿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严格履行如下申请审批手续:
1、走读受理条件:①中山市区籍学生(含五桂山、开发区、港口、沙溪)(须提供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或在中山市区有房产的学生;②因患病治疗需单独住宿(须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③有其他特殊需求的学生,可提供申请并附证明,经学院审批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2、5月15—22日,首次申请走读的学生 :如实填写《无码AV免费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学生走读申请登记表》(见附件一,下简称《走读申请表》,须自行打印),并征得家长亲笔签字同意后交学院辅导员;已申请过走读的学生:如需继续走读,须到所在学院办理确认手续。各学院按工作流程进行审核、签署意见。
3、5月25日10:00前,各学院汇总并填写《2017—2018年度走读生花名册》(见附件二)和《2017—2018年度走读生确认登记表》(见附件叁)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4、5月26—29日,全校公示。
5、5月31日,学生工作处将最后结果通报校财务处。
6、批准通过申请的走读生须在2017年6月25日前办理床位及物资清退手续,否则走读申请自动失效。
二、对于十人间宿舍调整工作
(一)申请对象
2015级在校住宿生(下学期到产业学院学习的学生不在申请范围内);其他年级的学生须等15级学生安排完毕后,有剩余床位才作考虑安排。
(二)十人间宿舍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1、住宿生于5 月15—22日到各学院申请入住十人间宿舍。申请入住采用自愿申请、自由组合的形式,但如若未满10人的组合,学校将会统筹分配组成10人后入住一间宿舍。
2、5月23日10:00前 ,各学院汇总统计并填写《2017-2018学年度十人间学生宿舍申请登记表 》(见附件四)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3、5月24—27日,全校公示。
4、6月1日,学生工作处将最后结果通报校财务处。
5、十人间统一调整时间为6月28日早上8:00-16:00。
(叁)十人间收费标准
十人间宿舍收费标准为300元/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15级学生可申请住宿费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困难认定档次确定,最高不超过300元/人/年,补助费用直接划入学生饭卡。
叁、宿舍微调工作
(一)调整对象
全体15、16级住宿生
(二)宿舍微调流程及时间安排。
1、5月23日--6月1日,各学院依据学生工作处统计的学生住宿数据,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宿舍微调方案。
2、6月2日前,各学院将宿舍微调方案报送学生工作处。
3、六、七人间统一微调时间为6月29日8:00-16:00。
四、注意事项
(一)在办理学生走读的过程中严格按要求进行审批,对提交申请不具备走读条件的学生要做好耐心细致的劝说工作,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走读申请表》中家长确认栏,应由家长负责并签名确认,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须进行批评教育。
(二)在宿舍调整过程中,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宿舍调整。严谨提前、滞后、私下调整宿舍。调整宿舍须一次性搬迁完,严谨将私人物品留存到原宿舍。如有特殊事情,需提前向相关老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叁)宿舍调整过程中,须保持警惕,提防个人物品丢失。同时注意环境卫生,严谨随意乱丢垃圾。
(四)各学院须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按照各学院实际管理需求,完成本次宿舍调整工作;宿舍调整期间,各学院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宿舍调整,要靠前指挥,确保宿舍调整工作安全、有序。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