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17年寒假水电费清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0日 08:27 | 发布部门:学生工作处 | 阅读人数:185
各位同学:
寒假留宿应支付的水电费已统计完毕(见附件),现把统计结果予以公布,对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即日起一周内(2月24日前)分别到相关部门反映:对“留宿天数”有异议的,请到东区3栋101宿管办公室(88222357)咨询;对“已收水电费”有异议的,请到财务处行政楼M112室(88365325)咨询。
如无异议,财务处根据实际住宿天数扣缴水电费,并将于3月10日前把多预交的水电费返还到饭卡上,请同学们进行查收。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财务处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