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寒假留宿生预交水电费的情况,现将2015年寒假留宿安排进行调整公示,请各留宿生及时查看。今年寒假留宿,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院宿舍西区
4--5
栋、东区
3
栋、
7-11
栋、
5
栋将于
1
月
21
日
16
:
00
进行封闭宿舍。请留宿同学在封楼前前往所住楼栋报到。
二、东区
1
栋、
2
栋、
4
栋,西区1—3栋留宿学生(仅限已报名申请留宿)入住原宿舍。
叁、经批准留校并已预缴费的同学于2015年1月21日16:00到所安排的楼栋值班室办理入住手续。
四、每位留宿生须严格按照申请时提交的住宿起止日入住与离宿。
&苍产蝉辫;五、寒假学生宿舍管理事项
(一)请各系部须认真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住宿安排,指派一名老师专职负责假期留宿学生管理工作(名单交宿管科备案),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与安全教育。
(二)留校住宿的学生统一安排住宿后,不允许私自调整;宿舍实行定时开关门和按时就寝熄灯制度(开门时间为6:30,熄灯关门时间为23:00),学生不得无故晚归。
(叁)每晚实行点名制度,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外宿。外宿学生须经辅导员同意,并有书面材料说明理由。如中途需离校者,需及时向所在系和宿管值班员书面报告,写明外出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四)入住时须交1张一寸免冠相片(住宿档案使用)。
(五)留校学生需严格遵守学院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服从值班人员、宿舍管理员的管理;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严禁在宿舍内违章使用电器、在宿舍内从事各种违法活动。
(六)搬回原住寝室前,假期住宿的同学须清扫完所住临时寝室,
(七)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假期住宿期间水电费用自理,费用标准为5元/天/人。
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及今后假期留宿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2015年寒假留宿学生住宿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