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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024届毕业生申请户口托管、迁移相关办事指南的通知

发布者:曾宇恒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6日 07:45   阅读:

各部门:

根据《中山市高校毕业生接收办事指南》及学校集体户管理要求,应届毕业生可选择以下方式办理档案、户口托管迁移工作,(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向人社局咨询办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免费办理应届毕业生档案、户口托管服务工作,经申请审批通过后,可将人事档案托管到中山市人社局,户口可以迁移到工作单位所管辖的镇、区公共人才集体户。(详细情况请见附件1)。

二、户口迁移有以下几种情况:

1.迁往中山本地工作单位,先到保卫科领取本人户口卡、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自己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和介绍信等到迁入地的公安户政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2.迁往市外工作单位,先到保卫科领取本人户口卡、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自己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去东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凭工作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和介绍信、迁移证、毕业证等资料到迁入地公安户政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3.迁回生源地,先到保卫科领取本人户口卡、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去东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如原生源地户口地址已变更(迁入地在原市区范围内)请详细写明变更后的迁入地址,因家庭户口已迁入其他省、市地区的,请在现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户政部门申请办理“准迁证”进行落户。

三、有人事权的用人单位直接出具接收证明,可将档案和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请咨询工作单位是否接收办理户口、档案事宜)。      

联系人:唐菲民,电话:89986909(6809)。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档案保管服务)咨询电话:0760-89817160或8981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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