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学习重要党内法规
9月26日上午,学校在行政楼惭115召开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十一次集中学习会议,党委书记尹绪忠领学重要党内法规,并作总结讲话,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谈学习体会和收获。会议由尹绪忠书记主持。
尹绪忠书记首先领学《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副书记李懋谈到,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在体系建设和组织力提升等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要加大各层级党组织培养培训的力度,让各级基层党组织尤其是党务工作干部明确党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职责、任务,明确如何自觉地结合实际完善制度并贯彻落实执行,形成一整套的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形成工作闭环。党政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部长詹东港表示,条例对工作的指导性很强。要加强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定;要理顺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的关系;要加强对二级学院党总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要贯彻落实好条例,继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各项工作落实到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全过程的各方面。
尹绪忠书记领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林俊表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等原则,必须严格按照条例实施,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必须要制止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处理建议。选人用人是一个导向问题,因此要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党委委员、宣传统战部部长耿海鹰谈到,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关键就在及早发现、及时培养、源源不断选拔使用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优秀年轻干部。条例落实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切实加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正确方向。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事业为上,拓宽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尹绪忠书记领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委员、副校长高慎淦谈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牢固树立起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的思想认识;要熟悉地掌握被监督的内容,加强对党章党纪党规的学习,掌握工作和生活中的边界;要逐项落实条例,使条例在规范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起到约束的作用。党委委员、艺术设计学院院长张刚认为,条例以党章作为基本遵循,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为全面从严治党保驾护航。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认清党内监督是每个人的工作、生活和发展应该要遵循的基本规矩;要担当责任,做到在党爱党、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尹绪忠书记领学《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凌新文表示学习条例有四点感受:一是加强了党对问责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党组织开展工作的政治责任;二是严字当头,进一步丰富、细化了问责情形;叁是问题导向,提升了问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强化责任担当,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纪检监察室审计室主任程小怡谈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对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问责的政策依据,增强了实施问责的操作性。作为纪检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条例,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充分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通过强化问责、追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尹绪忠书记作总结讲话。他指出,我们必须要重视党内法规的学习,将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学习结合起来,认真学、反复学。我们要在学习中掌握制度的发展、形势的需要以及自己所处的位置。作为党委中心组和学校的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做好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者、坚定信仰者、积极拥护者、互相监督者。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迎来了黄金发展时期,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责无旁贷、义无反顾地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岗位中切实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推动学校的第二次创业内涵式发展。

学习现场
撰稿人(一审): 易然
二审:何宇鸣
叁审:耿海鹰
撰稿单位:宣传统战部